2017年,周杰伦通过其经纪公司JVRMusic向中国互联网公司网易发起了一项诉讼,指控网易未经许可使用他的肖像权并侵犯了他的商标权。法院认为,网易在上述事件中仅作为信息中介,不应对用户上传的内容承担过错责任,同时,法院认为周杰伦并未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网易使用了他的肖像权和商标权。尽管周杰伦未能成功起诉网易,但这起诉讼引起了社会对于互联网平台是否应该对用户上传内容承担责任的讨论。

2017年,周杰伦通过其经纪公司JVR Music向中国互联网公司网易发起了一项诉讼,指控网易未经许可使用他的肖像权并侵犯了他的商标权。这起诉讼是由周杰伦发现网易旗下音乐平台的用户上传了他的照片作为头像,并使用虚假单曲推广下载所产生的。
周杰伦的诉讼主要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他声称网易未经授权使用了他的肖像权,而且虚假单曲的存在侵犯了他的商标权。
然而,这起诉讼在2020年10月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驳回。法院认为,网易在上述事件中仅作为信息中介,不应对用户上传的内容承担过错责任,同时,法院认为周杰伦并未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网易使用了他的肖像权和商标权。
尽管周杰伦未能成功起诉网易,但这起诉讼引起了社会对于互联网平台是否应该对用户上传内容承担责任的讨论。此外,这起事件还引发了关于明星合法权益保护的讨论,对于互联网平台和内容上传者的责任界定也提出了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