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是由纳税人根据其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计算的。这里包括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的所有收入和减税项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余额是指纳税人在已经缴纳部分税款后,尚未缴纳的税款金额。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是由纳税人根据其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计算的。以下是一般的计算方法:
1. 首先,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这里包括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的所有收入和减税项目。
2. 确定适用的税率,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法的规定,税率通常为5%。
3. 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金额。将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税率。
例如,如果某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人民币,税率为5%,则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10万 * 5% = 5000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余额是指纳税人在已经缴纳部分税款后,尚未缴纳的税款金额。计算方法是将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金额减去已缴纳的税款金额。
例如,如果某纳税人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金额为5000元,已经缴纳了2000元,则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余额为5000 - 2000 = 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