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加强对搬迁群众的政策宣传,增强他们的融入感和幸福感。各地政府要加大力度解决搬迁群众在城市安居、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面临的问题,确保他们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益。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搬迁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请各级政府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创造条件,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各市县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激发农村发展的活力,进一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我们提出以下通知:
一、要积极推动农村搬迁工作,加大力度帮助农村群众合理有序搬迁到城市居住。搬迁工作要按照政府确定的规划目标和时间表,精准安置群众,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和就业机会。同时,加强对搬迁群众的政策宣传,增强他们的融入感和幸福感。
二、要鼓励支持搬迁群众进城落户,提供公平公正的城市公共服务。各地政府要加大力度解决搬迁群众在城市安居、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面临的问题,确保他们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益。切实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为搬迁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三、要加强农村留守人员的关爱工作,确保他们的生活安宁和发展机会。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留守人员的关怀和帮扶力度,加强对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的保护和教育。同时,要引导和鼓励留守人员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农村振兴工作,激发其创业创新的潜能。
四、要加强政府扶持和引导,支持搬迁群众发展当地经济。各地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鼓励搬迁群众积极参与当地农业、农村旅游、特色产业等行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提高收入水平。同时,要加强对搬迁群众创业的培训和支持,帮助他们实现自我发展和融入当地社会。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搬迁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要广泛宣传和解释搬迁政策,做好群众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搬迁工作的顺利推进,我们将更好地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请各级政府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创造条件,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