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子女教育支出;2.赡养老人支出;3.住房贷款利息支出;4.住房租金支出;5.继续教育支出;6.大病医疗支出;7.资产捐赠支出;8.职业培训支出等。以上内容只是大致列举了部分可以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的项目,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还需要根据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包括:
1. 已经通过预缴方式实现了全年应纳税额的纳税人;
2. 年度内没有应纳税所得的纳税人;
3. 受雇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纳税人,在各单位的薪金、劳务报酬等已经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了个人所得税扣缴的;
4. 已经申报并按月按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5. 享受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人;
6. 其他符合税法规定并经税务机关认定的纳税人。
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 子女教育支出;
2. 赡养老人支出;
3.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4. 住房租金支出;
5. 继续教育支出;
6. 大病医疗支出;
7. 资产捐赠支出;
8. 职业培训支出等。
以上内容只是大致列举了部分可以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的项目,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还需要根据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