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建立相应的评审机制,严禁以不正当手段干预选聘结果。同时,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当加强对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水平和道德操守。同时,相关部门也将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这一通知的发布旨在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信力,保障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
通知指出,会计师事务所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提供独立审计意见的重要组织,必须加强对其选聘行为的监管。在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公正、独立、专业的特点,确保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信力。
具体要求包括:一是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过程的监督,确保选聘程序公正透明。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建立相应的评审机制,严禁以不正当手段干预选聘结果。
二是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管理。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应当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能力。同时,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当加强对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水平和道德操守。
三是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监督与评价。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和评价。同时,相关部门也将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这一通知的发布旨在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信力,保障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希望通过这一举措,能够促进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