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转销项税额是指企业在申报纳税时,根据税法规定可以先予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超过应抵减的销项税额的部分,可以被抵免但无法在当前期间全部抵扣的税额。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将待转销项税额最长追溯至上一纳税年度,即在15个月内使用。超过时限未能使用的待转销项税额,将无法继续抵扣,只能按照一定的程序办理退税。
待转销项税额是指企业在申报纳税时,根据税法规定可以先予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超过应抵减的销项税额的部分,可以被抵免但无法在当前期间全部抵扣的税额。也可以理解为一种退税机制,即企业可以将当前期间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留待下期抵扣使用。
待转销项税额的产生可以是因为企业在当前期间销售额较低,销项税额不足以抵扣全部进项税额;或者是因为企业在当前期间有大量的进项税额未能在销项税额上抵减,导致进项税额剩余。
待转销项税额可以用于抵扣未来的销项税额,但有一定的时限。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将待转销项税额最长追溯至上一纳税年度,即在15个月内使用。超过时限未能使用的待转销项税额,将无法继续抵扣,只能按照一定的程序办理退税。